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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久信達 閱讀量:次 發表時間:2025-09-18 14:58
國家對生物降解袋的規定有哪些
近年來,隨著“白色污染”問題日益嚴峻,我國通過立法與標準“雙輪驅動”,逐步構建起覆蓋生產、銷售、使用、監管全鏈條的生物降解袋制度體系。以下從法律、標準、標識、檢測四個維度,梳理國家現行主要規定。
一、法律紅線:禁限同步,違法重罰
1. 《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》(2020 修訂)明確:禁止、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,違法使用者最高可罰 10 萬元。
2. 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》(發改環資〔2020〕80 號)要求:
– 2021 年起,直轄市、省會、計劃單列市建成區商場、超市、藥店、書店、外賣打包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購物袋;
– 全國范圍禁止生產、銷售厚度<0.025 mm 的超薄塑料購物袋。
3. 2025 年《“十四五”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》進一步將禁限范圍擴大至地級市,并鼓勵大型連鎖商超 100% 使用可降解替代品。
二、核心標準:GB/T 38082-2019《生物降解塑料購物袋》
1. 適用范圍:以生物降解樹脂為主要原料、經熱合或黏合制得的提攜式購物袋;連卷袋、保鮮袋等不在此列。
2. 分類管理:按用途分為“食品直接接觸用”和“非食品直接接觸用”兩類,均需在外表面醒目標識類別、規格、環保聲明、安全聲明等信息。
3. 技術要求:
– 生物降解性能:單一聚合物材料生物分解率≥60%;混合物有機成分≥51%,且總量<5% 的微量組分也需可降解。
– 物理力學性能:跌落試驗、提吊試驗、漏水性、封合強度等須符合標準限值。
– 生態毒性:降解后堆肥對植物發芽率、蚯蚓存活率無負面影響。
4. 檢驗規則:出廠檢驗+型式檢驗;抽樣方案按 GB/T 2828.1 執行,合格批方可上市。
三、標識與認證:一袋一“身份證”
1. 國標強制要求:袋體須清晰印刷“食品直接接觸用”或“非食品直接接觸用”、環保聲明、安全聲明、規格尺寸、生產批號、廠名廠址。
2. 推薦性雙標識:鼓勵加貼“jj”(降解)+“e”(環保)組合圖形或 OK Compost、BPI 等國際認證標志,方便消費者識別。
3. 數字監管:北京、海南、廣東等地試點“二維碼+區塊鏈”追溯,掃碼可查看原料、檢測報告、降解條件等信息。
四、檢測與監督:全鏈條閉環管理
1. 檢測依據:生物降解性能按 GB/T 19277.1(受控堆肥,58 ℃,180 天);重金屬及氟化物限值參照 EN 13432;生態毒性按 OECD 208 植物萌發試驗。
2. 監督抽查:市場監管總局每年安排國家監督抽查,重點檢測“生物分解率”“標識合規性”;近三年合格率由 82% 提升至 93%。
3. 失信懲戒:偽造檢測報告、虛假標注“可降解”的,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“黑名單”,三年內禁止參與政府采購。
五、地方加碼與行業自律
1. 海南率先立法:2020 年 12 月 1 日《海南經濟特區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規定》實施,實行“禁塑名錄+電子監管”制度,生物降解袋須取得省內備案碼方可銷售。
2. 上海“綠色賬戶”:超市使用合規降解袋可獲碳積分,消費者掃碼可累計綠色積分兌換商品。
3. 行業協會:中國塑料加工工業協會可降解塑料專委會發布《自律公約》,承諾不生產、不銷售不符合國標的產品,并建立共享檢測平臺。
六、違規案例警示
2024 年,江蘇某企業因生產銷售生物分解率僅 34% 的“偽降解”購物袋,被市場監管局沒收違法所得 27 萬元并罰款 50 萬元;企業負責人被列入行業“黑名單”,三年內禁止從業。
結語
從“限塑”到“禁塑”,國家對生物降解袋的要求已形成“法律—標準—檢測—認證—追溯”全鏈條閉環。生產、流通、使用各方須嚴格對照 GB/T 38082-2019 及地方細則,確保產品“真降解、全降解、可溯源”,才能合法上市、安心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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